抗战回望25︱《俘虏战利品之捕获与利用》:捕获俘虏后要询问哪些问题?

今年是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,澎湃新闻·私家历史与抗战文献数据平台合作,推出“抗战回望”系列,选取抗战期间的报纸、图书、日记等史料加以介绍,希冀带领读者前往历史现场,触碰抗战时中国军民的精神与生活。

抗战期间,中国军队俘虏了一定数量的日伪军。据称,1946年5月底前国共双方移交的日俘计有陆军1212名、海军40名、普通日本人106名。1945年3月,八路军、新四军与华南抗日纵队已俘虏敌伪军28万多名。如何处置这么多的日伪军呢?本文介绍《俘虏战利品之捕获与利用》一书,管窥战时对俘虏的处理。

《俘虏战利品之捕获与利用》

《俘虏战利品之捕获与利用》一书由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军令部第二厅第四处编印于1940年。军令部第二厅掌管情报,其下辖第四处具体负责情报电讯,处长为魏大铭,同时亦是军统局第四处的处长,有学者即认为军令部第三、四处皆为军统所控制。此外,军令部第二厅第四处亦曾关押个别日军战俘。

该书的封面右上角印有“极密”两个字,开头《本书编辑之目的》表示,该书旨在“说明俘虏与战利品在敌情判断上之重要性,并唤起各级司令部各部队对此种工作之重视”与“加强战时国军各级司令部及各部队搜索敌情之工作及技术”,并结合以往成例,详细说明《阵中要务令》第三篇《搜索》中的相关内容。可见该书为内部参考、学习性质,而非一般的宣传品。

该书正文部分分为三章,包括《俘虏之捕获与利用》《敌军物品文书之夺获与利用》《关于俘虏知识之普及事项》。而后是附录,包括《俘虏登记表》、师、军团司令部两级俘虏审询问题概要表与十余项相关法规。正文部分的编者为冯陞云。冯陞云,大革命时期曾由胡景翼派至苏联留学,与师哲一班,而后曾任陕西省防空司令部参谋长,强调“防空监视工作的任务是对国民党飞机当好地上眼睛”,所做工作与情报接近。

该书一开篇,援引1906年《红十字条约》与1907年《海牙条约》,指出俘虏的范围,而后缕述俘虏在情报上的价值、甄别俘虏供词之必要,强调各级司令部与全体官兵皆应注意到俘虏工作的重要性。如何捕获俘虏呢?该书指出,一般部队于战斗面或搜索时捕获,这是最通用而且便利的方法。如果一般部队未达到捕获俘虏之目的,则应该专派威力搜索队进行搜索。威力搜索队由团或师组织,以一个加强营为最大,以一个加强班为最小。

捕获俘虏后应立刻询问的问题

俘虏捕获后,该书指出,应首先搜缴其兵器、笔记、地图、命令、符号、文件等物品。由于其可能自杀以及编造证词,除个别技术兵种外,最好于原地迅速询问。俘虏若超过两人,必须禁止其谈话,并最好分开而个别审问,以防两人串供。如果有军官被俘,则应隔离官兵,防止军官对士兵施加影响。特种兵被俘时,更应该隔离开来,缘其智识通常高于一般士兵。而后,该书缕述各个层级、各种情况下一般应该审讯的问题与应注意的事项。

除了供得情报以外,俘虏还有什么用呢?该书指出,一方面,俘虏可充当我军的密探,或派往敌军的后方,或派其混入其他俘虏之中。另一方面,则可使之对敌国军民作反战宣传的工作。此外,或可使俘虏利用技术为我军工作,甚至实施反间计。对于俘虏之不同情于我者,则应“每日令其作相当时间之苦力工作如筑路、运输等等以利用之”。接下来,该书详述对于战利品的获得与利用,以及我军官兵被俘之后如何应对、乃至施行反间计等。

军事委员会军令部审问俘虏登记表

值得一提的是对于《战时俘虏待遇公约》的态度。该书指出,国际公约“事实上并无发生有力作用之可能,除供外交家或强国或战胜国之借口与便利外,对于弱国实为一文不值之废纸而已,慨自九一八事变以来,倭寇在我国之暴行,何尝按照公约行事?”因此,我军对于这类公约,“仅可明了其有此一说,对于已俘虏之敌军或士兵,须以注重审询获得敌方军事布置、兵力大小、任务如何之情报为第一义!至待遇一项,可视俘虏之情形及俘虏后,觉悟之程度以为定”。“如敌狡猾,不受审问,不服约束,亦可随时予以刺激之答复,或恐吓之动作,或野蛮之措置,不必一定拘泥于该公约之条文。”

这一说法反映出了抗战爆发以来,深重灾难中中国人的痛楚,以及历次求助于国际社会均没得到什么实质帮助,于是对国际公约产生的幻灭。但是这一说法至多仅可体现在部分人的思想上,不是战时我军对待日俘的现实。

缴获日军之战斗详报